“刑不上大夫”,可能很多人都理解为:贵族、官员们在法律面前可以享有犯罪却不服刑罚的法外特权。当然,我也是这么理解的。
“刑不上大夫”一语,出自西汉成书的《礼记·曲礼》,其原文为:“国君抚式,大夫下之;大夫抚式,士下之。礼不下庶人,刑不上大夫。刑人不在君侧。兵车不式,武车绥旌,德车结旌。”其中的“礼不下庶人,刑不上大夫”常常为后人所引用。
根据某些教授的解释:“刑不上大夫,礼不下庶人”的“上”是“优待”的意思,“下”是“排斥”的意思,整句话意思是:士大夫也不会量刑上受到优待,老百姓不被排斥在礼仪之外。
是不是颠覆你的认知,肯定是颠覆我的认知了。
那么,在上古时期,大夫犯法,真的“与庶民同罪”吗?定罪是肯定的,但是,在形式上却有别,那就是“为尊者讳”,大夫虽然犯罪了,但是,顾及其贵族身份,可免其羞辱,处罚时不八议必大动干戈,而是悄悄进行。为此,中国古代大夫以上的阶层,在法律面前享有一项特权——“八议”。
所谓“八议”,是“刑不尊大夫”的礼制原则在刑罚适用上的具体体现。它是指法律规定的八种人犯罪,一般司法机关无权审判,必须奏请皇帝裁决,由皇帝根据其身份及具体情况减免刑罚的制度。定罪后,不使用残害肢体的刑法,而是首先选择或劝其自裁,以砺臣节;其次“戮于朝”(杀死在朝廷)。同姓贵族有罪,则由甸师执行,秘密暗杀于郊野(据《周礼·甸师》)。
所以,从古至今,真的就是有你理解的刑不上大夫,字面意思就是存在的。
回到上一篇文章《董某莹与肖某引发舆情事件迎来初步通报》,至今已经过去35天,但官方一个屁都没放,说明这个事情就是这样,谁也不能再提,再提可能会被算账。
其实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,都能直接猜到结局。所以,到底是刑不上大夫,还是刑不上大夫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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